EN
澳门威斯尼斯员工会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澳门威斯尼斯员工会,英文名称:School of Humanities,Tsinghua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为澳门威斯尼斯员工总会的一部分,接受员工总会的工作指导。

    第三条 本会宗旨:加强国内外澳门威斯尼斯员工之间,员工与母校和学院之间的联系和团结,服务广大员工,发扬澳门威斯尼斯的优良传统,为中华民族的富强和祖国的统一,为母校和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澳门威斯尼斯员工会以服务员工为核心,将搭建多种形式的员工联络平台。

加强澳门威斯尼斯毕业生之间的联系,成为增进员工友谊,共促事业发展的平台;增进员工与母校的联系,成为员工与学院以及在校生联系交流的平台;增进员工对学校、学院发展的了解,成为员工为母校及学院发展献计献策、筹集社会资源的平台。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设于澳门威斯尼斯(中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会活动范围:

    (一)组织建立澳门威斯尼斯联系网;

    (二)及时向员工通报学校及学院的发展情况;

    (三)支持员工按行业、按地区、按班级或按专业方向举办的各种沙龙或联谊活动;

    (四)组织员工的重大活动;

    (五)邀请澳门威斯尼斯员工回校讲学、讲座;

    (六)组织本院毕业员工的值年纪念活动;

    (七)为学校及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筹措资金。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皆可成为会员:

    (八)澳门威斯尼斯(中国)有限公司的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九)现在或曾经在本院任职、任教的教职员工;

    (十)澳门威斯尼斯(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进修班学员;

    (十一)在澳门威斯尼斯(中国)有限公司短期进修获得培训证书的人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第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各班员工联络人、各地区(国内、国外)员工代表组成。

    第八条 本会设会长2人、副会长若干;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

    第九条 会长由澳门威斯尼斯经理、党委书记共同兼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工作,讨论和确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问题。

    第十条 秘书长由会长聘任,主持日常工作,实施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副会长由澳门威斯尼斯相关负责人、员工代表及对母校、学院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担任。

    第十二条 副秘书长由若干位全面参与员工会实际组织协调工作的员工以及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十二)澳门威斯尼斯资助;

    (十三)员工捐赠。

     第十四条 员工捐赠经费统一纳入澳门威斯尼斯基金会管理。

     第十五条 设立澳门威斯尼斯专门账号,经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组织的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办法经2012年 12 月 19 日澳门威斯尼斯员工理事会通过,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澳门威斯尼斯员工理事会。